『 近日,四川甘孜稻城亚丁景区因截断省道、强制收取观光车费引发游客质疑并登上舆情热点,景区初期避重就轻的选择性回应进一步激化舆论,引发公众对公共路权与景区商业经营边界的广泛讨论。该事件是国内部分景区依赖“门票经济”、侵占公共资源、文旅治理不规范的典型缩影,为全国文旅行业规范发展、厘清公共资源与景区经营红线敲响警钟。 』
博主曝光稻城亚丁省道设卡收费
5月24日,博主“吕大侠V50”发布视频,质疑四川甘孜稻城亚丁景区将S462省道通往亚丁村等行政村的部分路段截断,需交纳120元观光车费后才能进入,认为此举属于不合理收费,并要求景区出示相关文件。景区工作人员提出可以免除(观光车)车费、报销住宿费,但条件是博主必须乘坐观光车,被其拒绝。最终,博主签署了一份免责承诺书后,成功驾车进入景区。这位游客“硬刚”式的投诉,迅速引发网民共鸣,话题持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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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回应:稻城亚丁景区情况通报
5月25日,稻城亚丁景区发布《稻城亚丁景区关于工作人员违规擅自放行自驾车进入景区的情况通报》称,涉事工作人员因违规放行博主自驾进入景区,已被严肃批评并依规处理,但未明确景区是否有权截断S462省道并强行收费,这种“选择性回应”让舆情热度不降反增。
5月25日,上观新闻记者致电稻城亚丁景区,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路段位于景区核心保护区域内,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游客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和接驳运输。针对博主提出的“近40公里的道路属于省道”这一质疑,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省道已经纳入了风景名胜区的旅游道路规划里面,有相关文件可到现场查看,“国家自然保护局(目前查无此机构)关于风景名胜区跟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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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回应:甘孜州启动提级整治
随着话题升温,文化和旅游部也在相关通报中点名稻城亚丁,指出其在旅游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突出问题。5月28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发布《关于提级整治稻城亚丁景区问题的通报》,回应舆论聚焦的景区疑似违规封堵省道、限制社会车辆通行及接驳车辆定价等问题,要求景区自5月29日起暂停收取摆渡车、电瓶车费用,同时保障服务,启动全面调查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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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争议焦点并不在于是否收费,而在于公共道路与景区经营边界是否清晰
媒体深挖事件背后根源
大象新闻5月29日报道提出,此事件必须放在全国旅游市场整治的大背景下审视。它绝非孤例,而是“门票经济”依赖症与公共资源被商业侵蚀的典型症状。省级工作组在核查稻城亚丁的同时,更需“举一反三”,为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问题提供清晰的界定:公共道路的通行权底线何在?景区经营的红线何在?
南方周末5月30日发文指出,这场看似普通的出行争议,表面是公共路权之争,实则暴露出部分县域发展文旅的深层困境——全民共有的生态与公共资源,正悄然成为地方专属的“创收载体”。
澎湃新闻评论道,景区不加区分地“一刀切”截断道路,强制所有过往人员购买120元/人的观光车票,本质上是以经营权侵蚀通行权,将公共资源异化为企业敛财工具。地方为文旅发展“托底”,给予景区各种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本不是问题,但前提是不能妨害公共利益,不能过度逐利,更不能化公为私、巧取豪夺。关键还是让旅游的归旅游,让过境的归过境。对确实需要穿越景区核心区域的过境车辆,不妨实行登记、限时、限速、押金等管理措施。类似问题并非无解,此前山西五台山景区也被曝“车辆过省道需交门票钱”,引发舆论批评后,当地迅速在三个入山口专门设立过境服务点,实行分流管理,过境车辆和人员登记后即可顺利通行,无需购票,既维护了景区秩序,又守住了公益底线。
据上观新闻5月29日报道,甘孜州启动提级整治,体现上级政府直面问题、坚决纠偏的态度,但也暴露出基层旅游治理常态化机制失效。部分地方因依赖景区营收,对违规行为监管宽松,致使问题积累发酵,往往依靠运动式整治应对舆情,难以打破那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或者“舆情来了紧一紧,舆情过了松一松”的循环。管理者需跳出单一经营景区的思维,转向全域发展,归还公共道路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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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多持质疑与批评态度
一是指责景区行为违规违法,称“原来可以把国道圈起来自己收费啊”“省道道路的修建标准不就是需要达到车辆正常通行的承载力吗”“这不就是变相侵占国家资源”,
二是对景区事后处置方式极度不买账,“离谱,景区把那个放他进去自驾的工作人员处罚了”“只有我在心疼涉事工作人员么?不放不行,放也不行,就是背锅”,甚至有网民调侃“建议稻城亚丁景区再围大一点,围到霍尔木兹海峡,那里收费高”“这一波我站稻城亚丁,一直想去看看稻城亚丁,但总是没时间去,希望稻城亚丁再接再厉把大门修到我家门口来”,讽刺其贪婪。
三是结合自身出游经历吐槽同类乱象,称“云南,玉龙雪山也是啊,一个个在路上扫码收钱”“现在很多景区都把大门修得离景点很远,强制游客坐高价观光车,变相增收”,还有游客表示“本来想去稻城亚丁的,看到这种乱象,应该不会想了”。
四是力挺发声维权的博主,称“不要嘲笑任何一个敢于向黑暗发起挑战的人,他们争取到的光也会照亮所有人”“一人的力量换来了上亿人的方便”,
五是少量不同声音认为当地山路艰险、路程遥远,摆渡车运营成本不低,“路程真的很远,山路特别难开,对比很多地方,票价还算良心”。













生态保护、公共权益、文旅发展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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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景区侵占公共路权、借道收费的争议频繁爆发,同类舆情层出不穷,早已不是个别现象。继稻城亚丁截断省道强制收取观光车费引发舆论热议后,2026年6月澎湃新闻披露,湖北神农架景区圈占G347国道,对外地过境车辆设卡限制通行,游客仅借道通行却被拒绝,被迫多绕行百公里。此外,珠峰、纳木错、扎尕那、泸沽湖等一众知名自然景区,也曾被网民点名。
此类乱象是部分地区文旅发展畸形的集中体现:相比耗时费力的文旅提质工作,圈占公共道路、设卡收费的逐利模式简单高效,造成景区重收益、轻服务的短视思维,致使公共资源沦为地方创收工具。同时,行业法规细则缺失,公共道路权属、通行边界与收费红线界定模糊,叠加多部门监管权责交叉、日常巡查缺位,形成监管灰色地带。舆论倒逼的运动式整改治标不治本,最终导致生态保护、公共权益与商业开发长期失衡。
如何既维护自然环境和旅游秩序,又保障公众对公共道路和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权,已成为事件争议背后更值得关注的问题。结合本次舆情暴露的短板以及行业现存共性问题,建议如下:
首先,明晰权责边界,划清监管红线。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细则,明确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公共道路的管理权限、通行规则,厘清景区经营与公共路权的界限,杜绝将国道、省道等公共资源纳入景区盈利范畴,从制度上杜绝侵占国道、省道违规收费的行为。同时常态化开展文旅行业排查整治,对违规设卡、强制消费等行为从严查处。
其次,优化管理模式,兼顾多方诉求。景区生态保护与游客管理无可厚非,但不能以损害公众合法通行权为代价。景区可区分过境车辆与旅游车辆,设立专门登记通行通道,做到管控有尺度、通行有保障。观光车等配套服务坚持自愿选择原则,收费标准依规公示。
再者,转变发展思路,破除门票经济。地方文旅产业要摆脱对观光车、门票的单一盈利依赖,立足全域旅游布局,深挖本地民俗、特色体验、旅居消费等多元业态,依靠综合服务实现增收。
最后,完善长效监管,畅通监督渠道。景区需建立游客反馈快速响应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摒弃“舆情倒逼整治”的运动式治理。同时鼓励公众、媒体参与监督,以常态化监管、多元化监督,推动生态保护、公共权益与文旅产业良性共生。
